投稿指南
一、稿件要求: 1、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、购买体验、性能详析等文章。要求稿件论点中立,论述详实,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。文章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 2、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(*.txt)。如果是文本文件,请注明插图位置。插图应清晰可辨,可保存为*.jpg、*.gif格式。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,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,而将插图另存,并注明插图位置。 3、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,最好压缩后发送。 4、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。例如句号为。而不是.。 5、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(真实姓名、笔名)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-mail地址等,以便联系。 6、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。 7、我们对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权利。 二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。 2、 编译的稿件,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。 3、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,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。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依法打击“校闹”维护教育教学秩序

来源:教学与管理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8-12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依法打击“校闹”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,2012年以来,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持续组织开展“护校安园”行动,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

依法打击“校闹”维护教育教学秩序

公安部治安管理局

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,2012年以来,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持续组织开展“护校安园”行动,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,不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,深入排查化解校园涉校矛盾纠纷,为保护师生安全作出了积极努力。全国涉校涉园刑事案件6年持续下降。具体来讲,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:一是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。各地公安机关健全完善涉校案件摸排预防、快速出警核查、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,对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,侵害师生人身、财产权益的案件坚持“零容忍”。二是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改。每年结合开学等重点时段,会同教育部开展全国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专项督导和交叉检查,对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反馈当地并盯办整改。三是提升校园安全防护水平。制定出台《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,指导加强校园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设。截至2018年底,全国80%的中小学、幼儿园已配备保安员,共配备防护装备125万件;68%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,共安装技防设备470余万套。四是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控。在校园周边设立警务室及治安岗亭25万个,“护学岗”15万个,严格落实中小学周边“高峰勤务”“护学岗”机制,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、主要途经路段,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。同时,引导社会力量参加维护校园安全工作,推动建立由民警牵头,保安、家长、教师、志愿者等参与的平安守护小组,开展巡逻守护。五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结合全国校园安全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,组织全国30万余名公安民警走进校园,举办防诈骗、防盗抢、防意外伤害等知识讲座和情景模拟演练百万余场,几千万学生通过各种形式接受了安全教育。

此次教育部、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《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》,非常及时、也非常必要。对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,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,解决学校后顾之忧,维护学校和老师应有尊严,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必将起到重要作用。公安机关将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在党委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配合教育等部门切实做好“校闹”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。一是及时制止“校闹”行为。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,如发生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、在校园内非法聚集、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,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,维持现场秩序,控制事态,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,防止事态扩大。二是依法惩处“校闹”人员。对“校闹”人员,实施殴打他人、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8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,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。同时,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联合惩戒机制,对实施“校闹”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实施惩戒。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涉及“校闹”的犯罪行为。对于实施“校闹”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交通秩序罪等,依法及时立案侦查,全面客观收集、调取证据,确保侦查质量。此外,对故意扩大事态,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、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,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的,依法从严惩处。

文章来源:《教学与管理》 网址: http://www.jxyglzzs.cn/zonghexinwen/2020/0812/424.html



上一篇:苏宁恒大替补教学赛0-0平局收尾,奥拉罗尤卡纳
下一篇: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高级中学精准

教学与管理投稿 | 教学与管理编辑部| 教学与管理版面费 | 教学与管理论文发表 | 教学与管理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教学与管理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